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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13283621566
邮箱:whftpg@163.com
公司简介

联系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昌区

公司简介
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是根据鉴定行业发展的总体布局,通过整合、优化现有鉴定资源,经湖北省司法厅审核登记,设立的民营大型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其前身分别为2006年1月成立的武汉爱民法医司法鉴定所和2006年4月成立的武汉福田司法鉴定所。 中心新址位于武汉中央商务区(CBD)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办公面积达600余m2。中心合理划分了接待鉴定委托、保管鉴定材料、实施鉴定活动、存放鉴定档案区域,设置了符合标准的检测实验室,配置了鉴定所需的仪器设备,按规定通过了司法鉴定相关项目能力验证。经省司法厅和省质监局确定,作为首批5家试点单位之一,本中心正全力推进认证认可工作。中心内设办公室、法医鉴定室、交通事故鉴定室和评估室,拥有一支由法医、车辆、痕迹鉴定专家和优秀中青年鉴定人组成的30余人的专业技术团队。中心鉴定人秉承质量胜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执业理念,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鉴定活动。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完成各类鉴定检案30000余件,其中包括一批疑难和复杂的鉴定案件和社会影响重大的鉴定案件。近年来中心年鉴定检案增长到5000余件,采信率保持在99.9 %以上,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检案量名列前茅的知名鉴定机构。 作为湖北省首批民营鉴定机构之一,本中心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支持,武汉市司法局、市妇联联合授予本中心为武汉市唯一的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省市社保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将本中心列为其合作机构,有关大专院校也将本中心作为其教学实习基地。 本中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根据湖北省司法厅核定业务范围,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委托,受理并实施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酒精检测)鉴定、交通事故(车辆性能)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在分析检测或专业判断的基础上向委托人出具载体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本中心坚持崇尚法治、尊重科学、客观公正、探真求实、严谨规范、讲求效率的理念,以自身的努力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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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详情
法医鉴定
服务类别:鉴定业务 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鉴定
¥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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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介绍
一、凡申请鉴定者,必须按鉴定的程序如实填写鉴定申请书。如代理他人申请鉴定者,必须提交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相关委托手续。    二、委托或申请初始、复核鉴定的,委托方或申请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如实提供相应的鉴定材料,若逾期未提交鉴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委托或放弃申请;若因委托方或申请方提供虚假鉴定材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或申请鉴定方负责,鉴定机构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依照行业收费标准的规定,委托方或当事人应及时交纳鉴定费及其它费用,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交纳鉴定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委托或放弃鉴定。    四、应委托方或申请鉴定方的委托或申请,鉴定机构对需鉴定的标的物进行勘验、检验和检查,委托方或申请方应按鉴定机构指定地点、时间,对标的物予以确认。鉴定机构不对标的物的权属、性质和瑕疵承担确认责任。    五、若因委托方或申请方的原因,致使已进行勘验、检验、检查活动的标的物不能鉴定的,鉴定机构原则上不退还预交鉴定费;委托方或申请方申请中止、终结鉴定的,根据鉴定工作完成情况,鉴定机构决定收取全额或部分鉴定费用。    六、因客观条件限制,鉴定机构无法进行鉴定的,鉴定机构可拒绝鉴定。    七、对当事人无法提交的鉴定材料,由鉴定机构依权提取,其间必要的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行为、被鉴定人人身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行为与被鉴定人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人身损伤程度鉴定 :人体损伤是指身体结构完整性遭受破坏或者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出现的差异或者丧失。鉴定人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人身伤害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及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或在职业活动中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后的劳动者,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的判定结论。   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 :疾病是否由损伤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损伤而加重、恶化的评定。   人体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人身损害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评定。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的护理人员、期限评定:伤、病致残者在诊疗期间及诊疗后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的人员数量及时间评定。   伤残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①进食;②翻身;③大、小便;④穿衣、洗漱;⑤自我移动。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①完全护理依赖 指生活不能自理;②大部分护理依赖 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③部分护理依赖 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评定 :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专长劳动能力评定:即丧失专长劳动能力程度评定,专长劳动能力是与大部分自然人相比他有独特的专长,是一般人所无法具备的。这种人的独特专长,是他的谋生专利,是生活收入的主要和唯一的来源。   医疗费审查: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审查,医疗费是自然人的身体受到不法侵害后所接受的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中所需的费用。   必要的营养费评定:是指受害人通过平时的食品摄入尚不能达到受损身体康复的要求,而需要增加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所支出的费用。   必要的整形美容费评定:损伤后所必需的运用手术、医疗器械、药物以及其他医学技术方法对所受损的容貌或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费用。   必要的器官移植费评定:是指将某一个体的器官(部分、一个或几个)用手术的方法移植到其自体体内或另一个体的某一部位所需要的费用。   代用器官装饰费评定:是指用外形接近被损伤的器官的人造器官(用来装饰好看,有时也能作为被损器官的功能作用),安装在受害人身上所需要的费用评定。   后续治疗费评定:受害人因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即凡是用于后续治疗过程中的合理费用。   伤残辅助用具费评定:就是受害人用于购买补偿丧失了的器官功能的伤残用具的费用,也称为补偿功能器具费。   活体年龄鉴定:依据骨骼化骨中心的出现及骨骺的愈合程度,牙齿萌生及第二性征的发育情况,对活体年龄进行推断。   性功能鉴定:性功能障碍包括性交不能和生育不能两个方面。具体说来,它包括男性性交不能、女性性交不能、男性生育不能和女性生育不能四种。   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 :诈病是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伪装有病,如伪装肢体瘫痪或伪装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毁损自己或授意别人毁损自己造成的损伤或疾病。   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根据损伤特征推断致伤物和致伤方式。致伤工具的推断一般从两方面来进行,首先要根据损伤的种类如擦伤、挫伤、咬痕、创、骨折等区分该损伤系钝器伤、锐器伤或火器伤。然后再根据损伤的形态,如形状、大小等来推测致伤物的形状、大小、重量、长度、厚度及有无棱边、棱角或其它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