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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鹤公证处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13288227728
邮箱:whhhgz@sina.com
公司简介

联系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昌区

公司简介
 “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武汉市黄鹤公证处(原武昌公证处)位于美丽的长江之滨,素有“天下江山第一楼”的黄鹤楼下。是武汉市司法局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依法办理国内经济、民事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各类公证事项,每年出具近万份公证文书发往数十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广泛承认。   黄鹤公证处于2007年7月经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改制成立,2008年3月正式挂牌。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黄鹤公证处始终坚持“依法、诚信、客观、公正”的原则,热忱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为加强法制建设,预防经济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黄鹤公证处办公地点位于武昌区和平大道咸宁大厦10楼,现有办公面积一千一百余平方米,工作人员21名,其中执业公证员7名。拥有先进完备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实现了办公条件的自动化、信息化。 武汉市黄鹤公证处交通指南 公交:市内乘坐11路、 511路、 514路、530路、 539路、542路、 606,路、607路、 717路、729路、804路等十多条公交线路在武昌文化宫下车即到。 地铁:乘坐地铁二号线到积玉桥站下车(D出口前行200米)。 联系电话:88852556、88852616、8885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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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详情
公证服务
服务类别:公证业务 诉讼保全担保
公证服务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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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介绍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l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二)证明收养关系: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50元;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750元;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1000元。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5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300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200元。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750元。 3、对物的保全:(1)不动产每件收费900元;(2)其他物证保全,每件收费3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9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 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二) 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受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100元。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费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七、办理遗嘱、遗产方面公证,按下列标准收取: 1、 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元; 2、 保管遗嘱每件收费200元; 3、确认遗嘱的效力,每件收费300元; 4、清点保管遗产,按受益额(扣除税、费)的2%收取,最低200元。 八、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1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至6000000元部分,收取0.05%;6000001元至8000000元部分,收取0.02%;8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九、证明产权(不含知识产权)每件收费400元。 十、证明宅基地使用权每件收费80元。 十一、现场监督公证 (一)办理招标、投标公证,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取不到400元的,按4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以上部分, 收取0.05%。 (二)办理拍卖公证,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1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0.35%,按比例收取不到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3%;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25%;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2%;2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1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1%;1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三)开奖每件收费2500元。 (四)其它现场监督,每件收费400元。 十二、证明劳务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每件40元。 十三、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每件400元。 十四、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每件100元。 十五、保管文书每件100 元;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每件80元;证明文本相符,签名、印鉴属实,每件200元。 十六、解答法律咨询,每件20元(民事事项免收)。 十七、公证顾问收费由公证处与当事人协议收取。 注:一至六项为国家管理项目,其余为省管项目。